外婆和外孙争遗产

时间:2024-07-22 作者:佛山律师

外婆和外孙在遗产继承上,首先应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即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、和睦团结的精神,协商处理继承问题。若协商不成,可依据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,采取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方式分割遗产,如不宜分割的遗产,可采取折价、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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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外婆和外孙在遗产继承上不能达成和解,他们可以选择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,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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