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名义上说是搬迁实际上是,现有的公司要注销,然后去新注册的公司上班有补偿金吗?

时间:2024-05-30 作者:佛山律师

有补偿金。单位注销后去新公司,员工不愿前往,公司应按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,并支付经济补偿金,标准为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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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可以选择不去新公司,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。选择时,应综合考虑个人职业规划、新公司条件及补偿金数额,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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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补偿金。具体操作:1. 与单位沟通确认注销和新建公司情况;2. 表达不愿前往新公司意愿;3. 要求单位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;4. 如单位拒绝支付,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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