担保合同保证期间

时间:2024-05-23 作者:佛山律师

担保合同保证期间可约定,但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,无约定则按法定六个月处理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责任的期间,不发生中止等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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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保合同保证期间可约定或按法定处理。约定时需确保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,否则视为无约定。无约定时,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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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证期间可约定或法定。约定需合法,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。无约定时,依法定六个月。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,保证人免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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