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定教唆犯不能笼统定为教唆罪

时间:2024-05-20 作者:佛山律师

教唆犯并非独立罪名,而是犯罪形态。教唆他人犯罪,依据在共犯中作用受罚。若教唆未成年人,将从重处罚。如被教唆者未犯罪,教唆者可从轻或减轻处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九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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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唆犯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。一般按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来处罚,若教唆未成年人则从重。如被教唆者未实施犯罪,教唆者可从轻处理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需综合考虑教唆情节、被教唆者情况等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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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唆犯处理复杂,需分情况。按共犯作用处罚;教唆未成年人,从重处罚;被教唆者未犯罪,教唆者可从轻。处理时需细致分析案情,确保合理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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